当前位置: 金丝雀 >> 金丝雀的繁衍 >> 故事做总裁五年女友不被公开,我转身找别人
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1
董誉有个习惯,他会亲手为每个情人雕刻一尊石膏像。刚开始他放在书房里,房间因此日益拥挤。长衣长裙纤尘不染,这些姿态各异的情人们摩肩接踵,美丽无法得到舒展,他便专门买了一套大平层安置。
他有位画家朋友,是个和异性说话会脸红结巴的社恐,便经常来他的收藏馆寻找灵感。董誉偶尔也会来,石膏美人将他环绕成一个孤独的国王,眼底宇宙般寂寥。
朋友问他:“你情人可真多啊,有遗漏的吗?”
他便是这时候想起朱未希的,不是想念或者思考,而是她就横在他心里,之前他没察觉,经朋友提点,却又再也无法忽略。
“有,有一个,我把雕像直接送给她了。“
其实于董誉而言,想起朱未希是件很意外的事。上次见面还是一年前,他急需一桩轰动性新闻压住公司财务丑闻,想来想去便叫来她,让她跟同公司另一位叫谢琦的男演员领证结婚。
她因长相美艳出道以来便争议不断,红毯照比剧照流传广,绯闻比作品更家喻户晓,更何况两年前她和一名叫顾晟的投资商闪婚又闪离。顾晟之前有位相识于微时未婚妻,她因此被骂第三者插足和利欲熏心。这次她又宣布结婚,果然引起了轩然大波,微博直接瘫痪了两个小时,也的确达到了他想压丑闻的目的。
分开这一年间他有四五位固定情人,结过不知多少段露水情缘。他很少想起那些被他抛弃的女人,甚至现在的情人,她们的名字和脸在他脑子里也是模糊的雾,他记不清。可是当朱未希这三个字再度出现在他脑海中,他发现自己居然记得有关她的很多细节。
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他以命令性口吻要求她结婚,甚至没解释原因,她也不过沉默片刻,而后点头。一个字也没舍得多说。他还记得她那天穿的是一条白裙子,离开时被夕阳和湖光涂抹成暖黄色。她走得不紧不慢,步态优雅,是他专门请人培训过的。她直到离开身上还留着他刻下的痕迹。
于是他忽然想去见她一面。助理很快查到她的行程,今晚她要出席一场慈善晚会。他亲自开车过去,主办方受宠若惊,给他安排了最好的包间,清净,视野开阔。刚好能看到她挽着谢琦的手臂缓缓进入会场,酒红色晚礼服映得她肤白如雪,美不胜收。他皱着眉看她旁边的谢琦,有了一种自己的东西被别人侵占的感觉。
晚会结束后他站在VIP通道门口等她,她是独自出来的,看到他时有些惊讶:“董先生。”声音却相当平淡。
董誉表面上仍是淡漠,漫不经心地对她说:“好久不见,挺巧的。”
他是看尽千帆的采花人,没有谁能入得了他的心,于是他将这次与朱未希的见面定义为偶尔的心血来潮。
2
董誉出生于一个传承百年的望族,走得路各不相同,主支在解放后搬去了美国和香港。《红楼梦》里探春说过,大家族最怕内部分裂,经历了之前的动荡,董家每一代家主都将这句话奉为圭臬。董誉作为家里的小儿子自然成了被放弃的那个,在父亲的默许下,董太太将大儿子和大女儿培养成出类拔萃的精英,却用纨绔的路数纵容董誉。
董誉从小学便开始交女朋友,十四岁第一次将小女友带回家,他透过门缝看到跪在客厅中央的大哥,因为董太太发现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儿子居然在和一个家世普通的女子交往。
后来董誉大学毕业,父亲嫌弃他不学无术,给了他一笔吃喝玩乐的钱把他赶到内地。他以此为本金,开始涉足风投圈,董太太不止一次地向父亲抱怨他胡搞败家,但因他常年不回香港,终究鞭长莫及。
他有着世家公子温文尔雅的表面,长得出挑,一口流利的英伦腔,很像个知识渊博的学者,又因为有钱,总有女人蝴蝶般扑上来。但他骨子里却是董太太刻意培养的游戏人间,所以来者不拒。这么多年来,他身边无数情人来来去去,真正有印象的不过两位。
第一位是董家老宅仆人的女儿,董誉认识她的时候,两人都才十八。女孩经历与思想纯得像张白纸,董誉第一次见她便有了在上面作画的念头。
当女孩惊慌失措的告诉董誉自己怀孕的时候,他的确是有想娶她的念头,却遭到了平生以来父亲最严厉的责骂。父亲可以接受他败絮其中,但必须金玉在外,仆人的女儿会辱没董家的门楣,父亲不允许。
董誉被关了禁闭,而出来时劈头盖脸迎来的却是恋人跳楼自杀的消息,像是一巴掌把他打懵在原地。未婚先孕带来了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和亲生父亲冷冷的一句不要脸,女孩等不到董誉,在绝望中抱着他亲手雕刻的石膏像从天台一跃而下。
从此他喜欢上了某些角度可以比作白纸的女人,会为每一位情人亲手雕刻石膏像。
3
另外一个便是朱未希。
董誉第一次见她是在湖心庭院,数位渴望捷径的娱乐圈小花等着他采撷,他只觉得那一双双眼里欲望的光太盛。
直至他被一道物理上的光闪到了眼睛,是她只着白袜,正在木地板上跳芭蕾。夕阳化作工笔勾勒出她的轮廓,她的皮肤莹白如玉,脚上的白色短袜都白得庸俗了,十指红色的丹蔻都红得寡淡了。室内盈满了她身上的光,所有的颜色都暗了。
她长得的确美,舞跳得也确实丑,这种割裂感令他想到白纸,他想做她的画家。
于是他走到她身后,环住她的腰,她本来就僵硬的身体变成了一块木头,这令他感到满意。
初时他对她很有耐心,人们总是对美丽的东西有非比寻常的宽容,更可况在某些方面她足够傻。她原名叫朱亚男,连名字都像一张白纸,他便给她改名朱未希。
那时他正在教她练字,握住她细白的手指在宣纸上写:春阳始映,朱华未希。她仰头问他什么意思,眼睛黑白分明,看得他心神荡漾,轻声道:“就是我第一次见你,你身上的光。”
从十八岁那年恋人去世,董誉对女人便没了情感上的需求。他们这个圈子的人都很有共享精神,他有位姓杨的酒肉朋友对朱未希垂涎已久,经对方多次请求他在某个私人宴会上终于带上了她。
他不喜欢和这么多人犬马声色,独自一人站在二楼高台俯视,像个孤独的魂魄。朱未希被杨总缠着喝酒,她的笑容无可挑剔,举杯时手臂弯曲的弧度都恰到好处。他亲手将她由莽撞粗鄙一点点教成现在这个样子。
杨总的手落在她的皓腕上,董誉忽然有了一种自己的作品被别人胡乱涂画的气恼。于是下楼走到了她身边,借着拿葡萄酒,不动声色地挡在她和杨总之间。
因为他是宴会常客,了解他习惯的东道主特地为他准备了一间房,里面陈列着各种刻刀与石膏材料。窗帘被拉得严严实实,房间都变成了玫瑰色,她坐在窗帘旁边,眉目斑驳在光影里。
房间里的颜色渐渐转深,他便打开暖黄的墙灯,她一动不动坐了一夜,等他雕刻完成。
但他雕的却是她身穿芭蕾裙跳舞的场景,动作笨拙,神情局促,依旧是美的。是他喜欢的白纸的样子。
从此他再没带她参加过这种宴会。
4
从慈善晚宴回去的路上,董誉抽了一根烟。从前朱未希闻到汽油和烟草的混合味道便会恶心犯吐,他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没在车上抽烟。这就是在这时,他忽然意识到朱未希在他身边已经待了五年。
这太不可思议了,连他自己都被震惊了。他的画家朋友帮他算过一道统计题,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女人能在他身边待满三个月。朱未希是唯一的例外。
他隐约记得她跟着他两个月左右的时候,他在法国的朋友给他空运来两瓶葡萄酒,说是有百年历史,让他品鉴。他叫来朱未希,因她某次约会她居然觉得用香精和甜味剂勾兑的酒水好过他收藏的红酒。
他亲自为她斟满两杯:“你尝尝有什么区别?”
水晶吊灯暖黄色的光经紫色的酒液折射,在她竹节似筋骨分明的手指上涂了层绮丽的影,她仰头看着他,唇色和脸都过于苍白:“我胃溃疡。”
他这才注意到她比初见时瘦了很多,锁骨凹陷,仰头时他似乎能听见脊椎咬合的吱吱声响。他的作品居然在违逆他,心中烦躁的怒气渐渐升起。她的脖颈纤细如苇管,让董誉有种把它折断的欲望。
他这样想了,也的确这样做了,一手掐住她脖子上的大动脉将她的下颌抬起。她因呼吸不畅而张开双唇,像尾濒死的鱼。他便用另一手随便选了杯酒直接往她嘴里灌,慢条斯理的声音像极了循循善诱的老师:“这杯酸度不足,口感略显平淡。但是用的是德国产的雷司令葡萄,果味浓郁,所以回甜清冽绵长。你应该喜欢。”
她被迫吞咽两口便死死咬住牙关,两排糯米牙如同珍珠嵌入血水。酒液顺着她的嘴角一路向下,让她有种遍体鳞伤的惨烈。偏偏一双眼睛在狼藉和狼狈中愈显清明,纯黑的瞳孔将他映的分毫毕现。
他心中一惊,不由松开了手,她借机挣脱跑到卫生间,呕吐声伴随着冲水声哗哗地响。
后来他会在梦中看到这双眼睛,里面有熊熊烈火和冰山欲崩。明明她才是案板上的鱼肉,是他的猎物,可她看他的眼神却是讽刺和嘲弄。
他喜欢雕刻,雕刻的美源于毁灭。他会毁了每一位情人的自我人格,然后将她们的灵魂细细雕琢成他喜欢的样子。但朱未希不一样,倔强和野性撑起了她的灵魂,他无法摧毁,更无法征服。
他永远不可能驯化她,可他偏偏喜欢挑战不可能。
其实她还叫朱亚男的时候,经历很是坎坷。她出生于某个守旧地区的四口之家,父亲重男轻女且脾气暴躁,母亲是传统而懦弱的家庭妇女,弟弟不学无术,一家人将她视作人形提款机,蚂蟥一样死死叮在她身上。
董誉选情人没有做背调的习惯,毕竟数量太多,即使他想做客观条件也不允许。所以他并不知道朱未希的家庭状况,直到有次她的经纪人病急乱投医般给他打来电话,说朱未希有轻生的意向,让他过去劝劝。
她当时在拍一部古装戏,董誉到了片场才从周围人的语焉不详中了解到是她的父亲因为她生活费没给够而大闹剧组。父亲走了之后她便独自一人坐在天台上,不让任何人近身。
董誉被人带到天台,看到了坐在边缘围栏处的她,戏服还没换下来,白色的纱裙衣袂飘飘,大有临风欲飞之势。恍惚中他看到十多年前的恋人,带着回光返照般的笑一跃而下。
这个觉悟让他生理性地心口绞痛,于是他叫她的名字,“未希。”她缓缓回过头,有些意外地看着他,“有人说你要寻死,我来看看。”
他说得直白,把身后的经纪人吓得面色如灰,生怕朱未希头脑一热出事。但她只是轻轻眨了一下眼,金色的阳光掠过睫毛尾。
“我说过你是我的作品,所以在我厌烦你之前,没有人有资格毁了你,包括你自己。”
她终于笑了,侧脸沐浴在夕阳中,美得惊心动魄:“我没有想寻死,该死的人都还活得好好的,我为什么要死呢?”
她的脖颈纤长,仰头时如同枝梗托举出艳丽无双的玫瑰花。可她本人却不是养在温室里的花朵,她是雪莲,风剑霜刀严相逼,根系深深扎入岩石与土壤,有种破碎的美感,实则不屈而顽强。
她就是以这样的坚韧,扎根在他身边足足五年。
5
再次见到朱未希这晚,董誉做了一个梦。梦里是富丽堂皇的酒店大堂,人群熙攘热闹,红色的玫瑰花见缝插针地挤进视线,花瓣与彩绸纷纷扬扬落下,携手前行的一对新人面目不清。
他被头顶水晶吊灯的光刺得睁开了眼,醒来才看到窗外天幕深蓝,依旧是黑夜。茶几上的透明高脚杯中残留着他睡前没喝完的冷炙,于是他下床拿起酒杯坐到落地窗前,又点燃一根烟。
窗外车水马龙,繁杂的霓虹灯光从下浸入,映得室内亮堂堂的,他在烟味中后知后觉地恍然大悟,原来他梦到的是朱未希和顾晟的婚礼。
他认识顾晟远比朱未希早很多,算是亲自见证了顾晟从名门公子跌入尘埃又东山再起的传奇。但他并不喜欢顾晟。
顾晟谦逊温和、理智清醒、洁身自好。世界上所有美好的词似乎都可以用来形容他,这总让董誉想到自己的大哥——被家族百年积累和近乎严苛的家教磨砺和沉淀出来的芝兰玉树。
董誉曾怀疑自己存在的最大价值就是衬托出大哥如何优秀。他嫉妒自己的大哥,所以他恨顾晟。
尤其是某次股东年会,他在二楼居高临下,看到顾晟挽着未婚妻的手,文质彬彬地躲开某位女明星别有用心的敬酒。董誉将一切尽收眼底,不动声色地微笑,手中酒杯蓦然生出冰霜般细碎的裂纹。
他这时便在心中发誓,一定要毁了顾晟。就像春节家族聚会,他总想一拳打碎大哥脸上从容得体的神情。
恰巧不久后朱未希和顾晟有了些纠葛,于是他和朱未希打赌,让她去引诱顾晟。
他自认为自己了解男人,也了解朱未希的美丽。尤其在被他开发描摹以后,蛊惑而致命,踏出一步便是万劫不复。
刚开始并不顺利,用朱未希的话来说就是顾晟是真正的当代柳下惠。董誉没有着急,也不生气,他有的是时间和精力玩弄自己的猎物。
后来她不知道用什么手段让顾晟的未婚妻误会他俩,董誉非常嘉许地等待后续,她却主动放弃。他很早就明白自己掌控不了朱未希,但他并不喜欢这种节外生枝的感觉。恰好当时杨总因吃不到葡萄联合一位导演为难她,他眯着眼看低垂的乌云,台风即将吞噬这座城市,他对助理说话时声音有种暴风雨前的宁静:“我不想再看到这两个人。”
而朱未希作为始作俑者,被医院。她的睡颜总是沉静,呼吸清浅,皮肤莹白如玉,很像他的雕像,是他亲手打磨出来的作品。
她出院那天正值顾晟和自己的未婚妻彻底决裂,他带她去看好戏。最终顾晟的未婚妻绝尘而去,顾晟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风雨中,董誉前所未有的心情舒畅,侧头去看朱未希,她很专注地隔着玻璃看向马路中央的顾晟,眸中升起一场云雾。
她在同情顾晟,身为被人养在笼中的金丝雀,她居然在同情别人。董誉觉得好笑,而她紧接着又问了一个更可笑的问题。
她回头看着他,眼中的雾似乎凝结成滴,第一次用如此认真的语气和他说话:“董誉,你爱我吗?”
他被她逗笑了,回答得不假思索:“不爱。”
她听过之后转身跑下楼,过了一会,他便看到她与顾晟面对面地站在狂风暴雨中。她似乎问了一句什么,而后两人紧紧相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