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

长恨歌一个女人的一生

发布时间:2023/4/13 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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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书的人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恶的人,明明是那样细水流长的几十年光阴,却只能被他们收进短短的几行字里。翻几页,人生去掉了一大半,再翻几页,已经落幕了。

从王琦瑶变成上海三小姐

王琦瑶是连名字都要取得刚刚好的,没有一丝张扬,乖得让人舒服。这种舒服是早晨刚洒下的阳光,是傍晚将褪去的余热,是夏天夜里清凉的风,是冬天屋里的火盆,是小日子里的柴米油盐。

她的人生帷幕是从片厂拉开的,即使试戏失败,但有经历过,本身就是和没经历过不一样的,“是付出过代价的,有些损失的”。这种损失吴佩珍不知道,但失去了吴佩珍这个朋友倒是显而易见的。学生年代的友谊大抵是这样吧,无论事情多小,但不开心了就是不开心了的,疏远了也就再走不近了。

后来照相馆的程先生和新认识的朋友蒋丽莉,将她从上海那冗长的弄堂牵到繁华之处,她也从王琦瑶变成上海三小姐,成为风云人物,结识了李主任。李主任像养金丝雀一样将她养在爱丽丝公寓里,做见不得人的情人,直到李主任飞机失事。

这是王琦瑶一生最繁华的阶段。程先生念着她,李主任宠着她,上海的人们记着照片上的她。

从上海三小姐变成王琦瑶

一个人的人生大概是经不起太多的大起大落的,繁华过后的王琦瑶开始变得平凡。但这种平凡是有过繁华后的平凡,是平凡之处也有繁华的,比如那晒霉的日子里,她把衣箱里的粉红色旗袍翻出来的时候,比如她那藏着金条的雕花木纹盒子。

那是她仅剩的繁华。

在远离了上海的邬桥,大概是王琦瑶过得最委屈的日子,她终究还是属于上海。即使回到上海的她,只能在平安里消磨时光。但是做什么事情不是消磨时光呢?有严师母为朋友,有康明逊为情人,有萨沙这个牌友,倒也还是不错。即使这朋友有距离的朋友,即使这情人是没有未来的情人。没有未来,却偏偏要想着。王琦瑶有了康明逊的孩子,以康明逊那样的家庭背景,自然,无法承认王琦瑶这样的女人。

她还是要保留那个孩子,想赖上萨沙,萨沙跑了,王琦瑶无奈,却遇到了十几年前的程先生。

书上是这样一句话:“还有一个程先生”,这句话很简单,可是看得我心惊胆跳。程先生的人生早就被一个王琦瑶毁了,至今未娶,假如王琦瑶愿意从他,他还是要开心的——但是,假如王琦瑶真的从了他,我会鄙视她的,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将就,更是一种不要脸皮的耍赖。

幸好,她知道不能够,他也知道不能够。

文革中,程先生自杀了。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处空余黄鹤楼。

她的世界回来了,可她却变成旁观者

薇薇是王琦瑶的女儿。薇薇赶潮流,谈朋友,开派对。王琦瑶看着这样的她,看着这样的时代,带着老上海的眼神,她好像看到了老上海时代的自己。但还是不一样的,薇薇多的是年轻人的躁动,没有一点当年上海弄堂的收敛。

后来薇薇结婚,去美国,抛下王琦瑶。

王琦瑶又只剩自己一人。哦不,还有薇薇的朋友张永红,也算是王琦瑶的朋友吧。还有一个年轻的老克腊,像爱着老上海一样爱着王琦瑶。他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听完了王琦瑶的故事的人。王琦瑶也是幸运的,因为有人愿意听她的故事。

最后的场景,是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抢走了王琦瑶的藏着金条的木盒子。王琦瑶在最后一秒钟里,想起了四十年前的片厂,那个时候在拍电影,床上躺着一个女人,死于他杀。王琦瑶想,这个女人就是自己。

即使看着薇薇,感觉她的世界回来了,那也是虚幻的,年轻的繁华才不是她的世界,她的世界是一个人的柴米油盐,是平安里那冗长的弄堂,是四十年前片厂里的死于他杀的女人。

王琦瑶一生没嫁,尽管不失情人,但还是有遗憾的。那遗憾就是,从来没有人陪她到最后。

王琦瑶和曹七巧

张爱玲《金锁记》里的曹七巧,是个挺变态也挺可怜的人物,假如你读过那么一点张爱玲的小说,你应该能够发现她的作品里总会有一个非正常女人的存在。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人,总之她是无论怎么讲都无法和懂事的王琦瑶扯上关系的——可是我却突然想到了她。

她们两个都是渴求爱情却不得的人。曹七巧喜欢自己的小叔,但受世俗的约束,可望不可即;王琦瑶喜欢李主任,李主任死了,喜欢康明逊,康明逊跑了。都是得不到。好像女人的一辈子就那样吧,没有爱情,就只能委屈地活着,曹七巧抱着她那可怜的财富,王琦瑶抱着她那可怜的回忆,一个在大烟瘾里,一个在昏黄的灯光里,两人都是颓废,两人都没有将来。

王琦瑶说,现在就是将来。

老了的时候,都是应该被原谅的。

我曾很多次幻想过,假如薇薇是一个体贴的孩子,不需要多么乖巧,只要有耐心与王琦瑶说上几句贴心的话,而不是一味地攀比和嫉妒,也许王琦瑶就会有更多的慰藉,王琦瑶可以跟薇薇讲她的故事,在饭桌上,边给她夹菜,一边说她当年在老上海,竞选那上海小姐时候的紧张。

没有得到爱情的女人,至少要有亲情做弥补吧。不管她们年轻的时候做错了多少事情,在人生的垂暮之时,应该都要被原谅吧。曹七巧可以不被原谅,王琦瑶总归是可以的。她不过是有过两三个男人。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总爱躲在门边看那个疯了的老女人。她戴着一个很大的草帽,盖住了脸,肩上驮着一个大布袋,灰黑色的,装着看起来很沉重的东西,弯着腰。身上的衣服是暗沉的樱花色,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樱花色可以这样的脏兮兮。她指着空气乱骂,言语很脏,很毒,还是撕心裂肺的模样。

母亲和我说,那个女人在骂她儿子。

我终于知道,我不是看她,我是在可怜她。

我也是用这种可怜的眼光看王琦瑶的。她明明不该只是隐身于小巷子里,数着昏黄的日光,过得这样黯淡。既然活得那么委屈那么痛苦,为什么不去死?王琦瑶一个人活得那样委屈,文革是一个好借口,程先生的死也是一个好借口,女儿抛下自己去美国也是好借口,有那么多的有利借口,让大家知道自己不是因为活不下去而去死,而是因为环境所迫不得不去死。然而,为什么不这样做?

我不是悲观,只是想不到比死更好的办法。昏天暗地地生活难道不是比死更可悲吗?但是他们说:

年轻时候,可以梦想,人到中年,必须认命,认命不是认怂,而是承认心有所欲,力不能及。

王琦瑶是认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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